广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条件
发布时间:2013-06-08 02:45
来源:本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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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在网上填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,并上传有关附件。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由项目完成单位从“申报单位入口”注册,由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,直接申报,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,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(联合申报单位均需加盖公章),以书面和网上两种方式申报
申报条件:
1、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是通过鉴定、品种审定、验收(含创新点评价意见)并进行了成果登记或经过专利成果认定的项目。
2、申报的科技进步奖项目在实践中稳定应用两年以上(不含试用),证明其成熟,并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推荐材料要求:
主件: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。
附件:
1)鉴定(验收)证书或品种审定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
2)研究技术(学术)报告、论文或相关技术资料
3)应用(引用)单位证明
4)其他必须的相关证明
5)查新报告
书面推荐材料一式3份,推荐书和主要附件材料装订成册,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件。网上填写的材料与书面报送材料应完全一致。